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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强制执行时间是多久生效

来源:华佗小知识

离婚财产判决后强制执行的时间并没有规定,只要义务人在履行期限不履行的,权利人有权请求强制执行。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一、强制执行抚养费是否有效?

抚养费强制执行有用。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申请执行,由执行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强制执行的流程

1、当事人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提出申请执行。

2、符合受理条件的,会直接受理。

3、受理后作出裁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4、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5、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三、合同诉讼强制执行是否有效

合同诉讼中,申请人申请的,会进行强制执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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