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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三级残疾可否判决离婚

来源:华佗小知识

可以。精神病患者如果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是不能协议离婚的,但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准许双方离婚。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一、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感情破裂应考虑的因素有:婚姻结合的基础;婚后感情建立和发展变化情况;离婚的理由;婚姻现状中有无和好因素。

二、诉讼离婚找不到被告应该怎么处理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缺席判决是有条件的。按照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缺席判决离婚的条件是:

(一)已经依法送达了传票传唤被告到庭。

(二)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正当理由,包括身体发生疾病不能前往法庭等。

离婚诉讼中就算被告不同意离婚,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了,还是会判离,并不会对的判决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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