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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法人和分公司有什么具体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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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能地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成立分公司的公司承担。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可以依法地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一、分公司有法人吗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是公司的下属机构,分公司对公司负责,分公司是没有法人的,为便于分公司工商登记,分公司有负责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总公司债务分公司能否承担连带责任

总公司债务分公司能承担连带责任。总公司和分公司有连带法律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是统一核算的,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三、分公司是否可以承担总公司债权债务

分公司可以承担总公司债权债务。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承担民事责任。与之相对应的是母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两个的个体,分别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因此,总公司的债务应由分公司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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