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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来源:华佗小知识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及构成要件。销售掺有有毒物质的食品或明知食品掺有有毒物质而销售者,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者,刑罚更重。单位犯罪需处罚金,并追究主管人员的刑事责任。本罪主体为自然人和单位,主观方面必须具备故意,客观方面需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保障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生命和财产权益。

法律分析

一、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依据具体情形可分别承担如下刑事责任: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刑法》所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

(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

(二)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三)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本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实施了在所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之行为,或者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仍然予以销售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如果有以上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中毒或者健康受到损害,在量刑时作为量刑情节适用。

(四)本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对生产、销售的食品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无论是何种类型的犯罪,我国的法律法规都会根据相关的规定予以处罚,此时涉及到食品安全的事项的时候更应当注意,因为食品安全涉及到我国的千千万万人民的生命和财产权益。

结语

食品安全是关乎千千万万人民生命和财产权益的重要问题。对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相应的量刑标准。根据具体情形,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不同,刑罚也有所区别。无论是掺入有害物质或明知销售有毒食品,都将面临刑事责任。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甚至致人死亡的情况,刑罚将更为严厉。同时,单位犯罪也将受到罚金处罚,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在维护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是至关重要的,以保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和社会的健康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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