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劳务扣税标准是什么

劳务扣税标准是什么

来源:华佗小知识

劳务报酬扣税标准如下:

1、每次取得劳务报酬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4000元时,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元)*20%。

2、每次取得劳务报酬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预扣率)。

3、每次取得劳务报酬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30%(预扣率)-2000元(速算扣除数)。

4、每次取得劳务报酬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的部分,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40%(预扣率)-7000元(速算扣除数)。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见附件),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