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保外就医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保外就医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华佗小知识

这段内容描述了罪犯保外就医的流程和步骤。主要思想是,罪犯保外就医需要经过多个部门的审核和审批,包括民警会议、刑罚执行科、生活卫生科、监狱刑罚执行评审委员会会议等。罪犯保外就医的审批材料需要经过多次修改和补充,最终由刑罚执行科报送省监狱管理局审批。在审批通过后,刑罚执行科需要组织公示并通知相关单位,确保罪犯能够顺利保外就医。

法律分析

需要作保外就医病残鉴定的罪犯,由所在分监区召开全体民警会议,根据法律规定条件,集体讨论提出,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刑罚执行科(直属分监区直接报送刑罚执行科)。由刑罚执行科、生活卫生科和监察室各派一名民警组成保外就医前期工作小组,进行前期调查工作,形成前期审查意见,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初审表》。刑罚执行科应提请监狱“罪犯保外就医初审小组”召开会议,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初审,并邀请驻监监狱检察组参加。初审同意后,开具《罪犯保外就医病残鉴定委托书》,决定委托鉴定单位。(2)罪犯病残鉴定作出后,由刑罚执行科和生活卫生科审查病残鉴定结果,进行集体研究,对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应在《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上签署明确意见后,刑罚执行科向监狱分管领导汇报,由监狱分管领导提请监狱长召开监狱刑罚执行评审委员会会议审核。(3)监狱对罪犯提请保外就医提出审核意见后,由刑罚执行科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材料,报送省监狱管理局审批。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同意保外就医后,刑罚执行科应组织监区(或直属分监区)进行公示,同时应将准予保外就医的决定文书抄送监狱驻监检察组,并通知保外就医罪犯所在地机关和原判人民。(4)准予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保证人领回,或者由监狱人民送回,并及时到当地机关报到。保证人应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结语

需要作保外就医病残鉴定的罪犯,经过一系列严格的程序和审批,最终由监狱刑罚执行科和生活卫生科审查病残鉴定结果,对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进行集体研究,并在《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上签署明确意见后,向监狱分管领导汇报,由监狱分管领导提请监狱长召开监狱刑罚执行评审委员会会议审核。准予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保证人领回或由监狱人民送回,并及时到当地机关报到,保证人应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机关批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