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无效的婚姻的情况有哪些

无效的婚姻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华佗小知识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无效婚姻不能办理离婚证,只能请求人民宣告婚姻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自宣告之日起无效。造成婚姻无效的一方,应当对于另一方进行赔偿。

一、起宣告婚姻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的是继续审理吗

宣告婚姻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的,是继续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不判决婚姻无效的情形

不能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况有:

1、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但婚后已经治愈的。

2、结婚时,未达法定婚龄,但一方申请时,已达法定婚龄的。

3、无效婚姻请求权的行使期间届满。

4、在收养关系依法解除后,当事人之间不具有法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而我国法律又没有规定即使收养关系解除后仍不得结婚,所以如果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还以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不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