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承租农村集体土地的,承租的期限由承租双方协商确定,但租赁的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最长期限或者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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