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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哪些证据更有效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申请劳动仲裁更有效的证据:(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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