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返还的情况及女方不退还彩礼钱的条件。根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如果彩礼给付后未缔结婚姻关系,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且共同生活超过一年,一般不予支持返还。女方不退还彩礼钱的情况包括不符合法律规定、已共同生活且超过一年、因共同生活导致生育子女等。但适用前述规定的离婚为条件。礼金问题主要存在于农村和经济不发达地区,需考虑当地习俗和主观意愿。
法律分析
一、哪些情形下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还有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礼金的习俗。一般来说,礼金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礼金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依法作出处理。还要区别礼金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礼金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习俗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该礼金的请求。
相关规定:《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二、什么情况下女方不退还彩礼钱
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一方要求返还彩礼,不予支持。
2、男女已经共同生活而给付彩礼超过一年的,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
3、因共同生活导致女方生育有子女的,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语
结婚彩礼的返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共同生活或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人民应当支持彩礼的返还请求。但如果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超过一年,或因共同生活导致女方生育子女,一般情况下不予支持彩礼的返还请求。需要注意的是,此类规定适用于存在当地习俗的情况下。在处理彩礼问题时,还需考虑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和具体情况。根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将根据离婚为条件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