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众筹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是不犯法的,众筹模式从商业和资金流动的角度来看,其实是一种团购的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二十二条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从管理基金的报酬中计提风险准备金。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因违法违规、违反基金合同等原因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优先使用风险准备金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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