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久之内可以开
1、一般纳税人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的报销期限问题的务实操作中,一般是涉及专用应在90天内处理完毕,应在90天内认证进项税抵扣,超过受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规定:“填开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
二、专用填开的时间规定。专用必须按以下时间要求开具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委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