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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划拨土地转让可以吗

来源:华佗小知识

国有划拨土地可以依法转让,但必须要经过的批准以后才能转让,依法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恐怕还得向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要不然的话,将来也没有办法在国土部门完成对土地使用证的过户,这样一来转让行为就彻底是无效的。

可以,但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批准,不得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规定,报有批准权的审批。有批准权的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按照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一、可以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主管部门登记、核实,由同级颁发土地使用权证。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主要特征有哪些?

1、公益目的

2、行政行为性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3、无偿性

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由的批准行为产生,在交纳征用补偿安置费后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不需要向国家交纳出让金和签订任何合同。只是需要进行登记以确定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并表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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