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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

来源:华佗小知识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或者破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恶劣,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或者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行主要涉及到对公共设施、他人财产等的损毁或破坏。具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砸毁、烧毁、刮蚀等方式对财物进行毁坏等。在审理该罪行时,需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毁坏或破坏的财物的性质、数量、价值等因素,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和影响等。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酌情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何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中,并未对“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做出明确规定。具体应根据案件中故意损毁的财物价值大小等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一般来说,几千元左右可以认为是数额较大,几万元以上可以认为是数额巨大。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行是一种侵犯他人财产权和危害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我们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损坏或破坏行为,同时如果发现类似的犯罪行为应主动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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