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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通过取保候审解决网逃问题?

来源:华佗小知识

网逃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可以取保候审,退侦案件也可以取保候审,但需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人民可要求机关提供必需的证据材料,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若证据不足则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分析

一、网逃能取保候审吗

1、网逃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就可以依申请进行取保候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二、退侦案件可以取保候审吗

1、退侦案件可以取保候审。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2、人民审查案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结语

网逃符合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可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会产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不会产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取保候审的。退侦案件同样可以取保候审,人民审查案件后可要求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若二次补充侦查后证据仍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机关应当根据其违反规定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其先行拘留。

人民、人民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六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保证人应当填写保证书,并在保证书上签名、捺指印。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零九条 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人民决定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

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对于被取保候审人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的,可以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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