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这个指的就是原有的不动产变更的新形势。
他没有什么影响,一样是真实有效的,只是说原始性一直直存在。他的档案里记录的也是最原始的那个标准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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