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借钱多少不还都可以起诉,具体情况如下:
1、只要向起诉,并且符合起诉条件的,都可以立案受理;
2、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者去调解或起诉,不管多少金额,只要符合法定条件,都会立案。
一、对方欠钱不还,起诉的流程如下:
1、首先应当写好起诉状,如果书写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2、然后应当携带好证据和起诉书到立案,并交诉讼费;
3、经过审查后,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依法受理的就会开庭审理;
4、最后会依照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二、欠钱不还的后果如下:
1、欠钱不还会被对方起诉;
2、如果是判决后不还钱的,则可能构成犯罪,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
总而言之,无论借钱多少不还都可以进行起诉,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权,保障自身合法的债权利益。
一、欠钱不还起诉流程是什么?
欠钱不还起诉流程有5个步骤。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立案并交诉讼费;
3、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
二、欠款起诉后多久可强制执行
欠款起诉后,人民不会自动强制执行,需要权利人在判决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人民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才会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自起诉到强制执行,需经过以下几个期间:首先是债权人提起债权债务纠纷诉讼,请求判决债务人还款,在人民作出判决,且判决生效后,债务人应当在判决还款的期限内及时履行债务;债务人在判决还款期间内仍未完全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方可持生效的判决书至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一、债权人向提起诉讼,获得生效文书的期间
一)债权人向申请支付令的
1、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2、人民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提出书面异议。
3、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4、债务人对支付令有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即,债权人向申请支付令的,人民应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人民在受理支付令申请后,经审查债务关系合法、明确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在此期间内既不履行债务,又不提出异议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债务人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支付令自行生效,转入诉讼程序。
二)债权人向提起债务纠纷诉讼的
1、立案
债权人携带起诉书及其副本、相关的证据材料、身份信息材料(如公民身份证)至提起诉讼。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庭前准备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也可以在此期间内提出管辖权异议
3、人民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小额诉讼审理期限一般为六个月,如果是采取简易程序的小额诉讼审理,人民则要在受理案件三个月内审结。
4、裁判文书生效
审理完成后,应制作裁判文书,所作出的判决书自当事人收到之日起15日后生效。(裁定书的生效时间是10天,调解书作出之日即生效。)
当事人对所作的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一审判决不生效,启动二审程序。
若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该案件的,所作的判决即生效判决,一审终审。
只有获得已产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才具有执行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二、获得生效的法律文书,对方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权利人应在义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年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