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盗窃不是盗窃罪的加重情节。
入户盗窃不是盗窃罪的加重情节,而是盗窃罪的多种情形之一。只要是入户盗窃即构成盗窃罪,不要求盗窃数额达到较大的标准。所以,入户盗窃本身不是法定从重的量刑情节,而是构成盗窃罪的多种情形中的其中一种类型。
盗窃罪的加重情节具体如下:
1、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进行盗窃罪;
2、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
3、多次盗窃的;
4、携带凶器盗窃、扒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
5、盗窃残疾人、孤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
6、犯过盗窃处罚一定时间内又犯罪的;
7、因盗窃造成其他严重情节的。
盗窃罪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的行为;
3、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综上所述,入户盗窃不是盗窃罪的加重情节,而是盗窃罪的多种情形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