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的相关材料,包括一年内的首付款收据、经产权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人提取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以及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的要求。
法律分析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拓展延伸
惠州住房补贴申请流程
惠州住房补贴的申请流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户口簿、收入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其次,前往惠州住房保障中心或相关部门,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接下来,等待审核,通常会进行资格审查和经济状况评估。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收到住房补贴的批复,并按规定时间领取补贴款项。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如有需要,还需要提供补充材料或进行补正。申请流程可能会因个人情况和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前仔细阅读相关和要求,确保申请材料的准备和提交符合规定。
结语
请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惠州住房保障中心或相关部门申请住房补贴:一年期内首付款收据(复印件)、经产权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申请人提取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时,需填写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暂不填写,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流程可能因个人情况和变化而有所不同,请申请人在申请前仔细阅读相关和要求,确保申请材料准备和提交符合规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