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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买卖房屋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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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41条明确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 转让合同 ,这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对不动产转让合同予以干预,要求 房屋买卖合同 应当采取的法定形式。同时,有关法律指出,房屋交易行为的完成,是以买卖双方持书面 购房合同 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拿到过户后的 房产证 为依据。如果违反法律转让房地产的,转让无效。因此口头 购房协议 不具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权 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规定,报有批准权的审批。有批准权的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按照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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