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承担。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所以,股权转让以后之前的债务股东不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如果公司债务发生在股权转让之前,作为一人股东的受让人是否应当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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