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已抵扣的进项税转出的处理方式: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即可。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专用上注明的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专用或者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另有规定的除外。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