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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安置配偶户口不满两年

来源:华佗小知识

士兵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随父母任何一方安置。经本人申请,也可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其中,易地安置落户到确定的超大城市的,应符合其关于落户的相关规定。

由此意见可鉴,取消结婚满两年将是板上钉钉的事,但落实仍是需要时间的。

法律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一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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