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债权债务必须继承。公司是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转让后合并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享有和承担。公司转让后分立的,其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一、公司注销责任由谁承担?
公司注销后责任由谁承担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形来分析。公司可能因为公司合并、分立、破产等原因而被注销登记。在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二、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自愿解散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愿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由出现时;
2、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须股东会特别决议,即由2/3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的。
有其特殊性,表现为:解散只是合并或分立的附属后果,公司的组织机构和营业在一定情况下会继续保留;不需要经过清算程序;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公司或分立公司继受,而不是消灭。合并、分立解散不实行清算的原因,主要在于合并、分立实行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制度。
三、企业投资与企业分离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投资与企业分离的区别如下:
1、最终产权所有权不同。企业投资后,分离的财产或最终产权仍属于企业;企业分离后,双方不再有财产联系;
2、权益性质不同。企业投资后,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享有债权或股权,其权益属于债权或股权所拥有的财产权益;企业分立后,没有债权和股权;
3、对外责任不同。企业投资后,投资主体或者对被投资企业享有债权,具有债权人的地位;或者享有股权,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或者设立独资子公司,由子公司承担民事责任;企业分立后,企业对外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