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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内费用法律问题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

1.统筹内费用是指医保范围内的费用,即医保目录内可报销费用。在参保地以外的省市异地就医,按国家规定,执行的是就医地医保目录。2.宜城参保人员,在广州市住院报销比例,按国家规定,执行的是参保地报销比例,该患者的情况执行的是范围内可报销费用的35%。3.城乡居民就医费用中的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1.2万元后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含住院起付线和门慢起付线),按大病保险自动在医保系统中按规定报销比例纳入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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