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房屋出售协议中有什么内容

房屋出售协议中有什么内容

来源:华佗小知识

房屋出售协议中内容包括:

1、房屋的数量和质量,以及房屋的位置、结构和层次;

2、必须明确房屋的朝向、面积、环境、配套设施和物业管理;

3、包括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式、价款支付、产权登记和费用;

4、还包括违约责任。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销售管理,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

一、投诉售楼部有用吗

1、投诉售楼部有用。售楼部属于房管局监管,同时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消费者在售楼部权益受到损害或产生纠纷,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如果只是售楼部态度问题,可以直接向售楼部所属上级公司领导投诉。

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二、合同分别有什么含义

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购房合同。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区别: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二者区别在于: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因此,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