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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犯罪如何减刑?

来源:华佗小知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涉黑案件被判刑后,如果是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作出或者不得减刑决定的,是不得或者减刑的。

一、涉恶的案件是不是不能减刑

涉黑涉恶判刑后满足法定条件的就可以减刑。对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减刑。

二、减刑具体是指什么

减刑具体是指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减刑。减刑并是不能减刑,而是要严格掌握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幅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三、被减刑的人可以假释吗

被减刑的人能不能假释?答案是否定的!被减刑的人不能够假释。首先,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减刑的适用对象被限定在“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的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的范围以内。其次,刑法有明确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此,被减刑的人是不能够假释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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