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我国民法没有明确赋予胎儿民事权利能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可见,虽然开始继承时胎儿还没有出生,但是,法律还是规定应当保留胎儿的一定继承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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