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退回检查院补充侦查期限是一个月的时间,人民审查案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人民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机关补充侦查民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协助。
第二百六十七条 人民审查起诉部门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向侦查部门提出补充侦查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