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贪污罪的定义有:
1、贪污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赠等特定资金和物资;
2、因贪污、受贿、挪用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或者故意犯罪受到刑事追究的;
3、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
4、是拒不说明赃款赃物的去向,导致赃款赃物无法追缴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导致无法追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