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民事和行政诉讼法
1、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再审裁判不服的可以向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2、是指裁判发生效力的的同级或上一级。同级提检察建议或上一级抗诉。
1)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2)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3)在人民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4、再审裁判的当事人向申诉的时间没有。
5、行政诉讼中没有的程序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二)、刑事案件
1、向人民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当事人可以向申诉,申诉由终审人民审查处理。
2、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诉。上一级人民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和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
3、再审裁判的当事人对再审不服的亦可以向申诉申请检察建议和抗诉。
4、再审裁判的当事人向和申诉的时间没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