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办理房屋赠与需要些什么资料?

办理房屋赠与需要些什么资料?

来源:华佗小知识

1、所需资料:受赠方提供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本;赠与方提供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本。

2、注意事项:办理公证时,受赠方和赠与方均需到场。非直系亲属赠与时,受赠对象需要具备购房资质。直系亲属办理赠与手续,无须去公证处办理,在地税局内提供直系亲属证明即可处理完毕。

一、如何将自己的房产赠与他人

(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三)办理公证;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地点是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赠与过户时需要携带的资料:过户申请书、身份、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税费收据。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房屋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二、私房可以赠与他人吗

1、私房是可以赠与他人的,但赠与必须经过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房屋赠与的生效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为标志。

2、所赠房屋必须是赠与人自己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

3、所赠房屋必须是没有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查封、扣押或以其它方式房屋产权。

4、所赠房屋必须没有被依法征收或公告决定拆迁。

5、所赠房屋如果是共有房屋,必须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

6、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房屋赠与法律特征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

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裁决。

(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财产办理有关法律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