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附有期限,合同期限届满之后,保险合同就会终止,合同终止后是不需要解除的,合同权利义务就会失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至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