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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房产证需要哪些手续?

来源:华佗小知识

离婚时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不需要分割,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取得房产证后,可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分割。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根据哺乳期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存在特殊情况可随父方生活;十周岁以上子女的意见也应被考虑。

法律分析

一、离婚了办房产证怎么办

离婚,房子未办理房产证的,在离婚时,不用分割,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在办理了房产证之后,才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人民会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进行分割财产的。

综上所述,离婚时,房子未办理房产证,是不用分割,按照实际情况使用就行,在取得房产证之后,才可以进行分割的。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提起诉讼。“

二、离婚如何争取抚养权

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是指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子女进行抚育和监护。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离婚时,房子未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不需要进行分割,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共同使用。只有在办理了房产证之后,才能向人民提起诉讼,由根据双方意见和市场评估结果进行处理。至于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问题,一般来说,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母方抚养为原则,而哺乳期后的子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做出判决。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也会考虑他们的意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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