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查询个人名下所有银行卡。具体情况如下:
1、在查询个人名下银行卡,可以通过技手段以及给各银行发出的协查通报来完成,对个人名下所有银行卡的查询;
2、因审理案件需要可查询、冻结个人和单位银行账户。而且只有可以,和是没有这项权利。
查找债务人的银行账号的途径有以下几种方法:
1、在以往同债务人交易票据中查找债务人银行账号。包括债务人提供的支票、本票、汇票等票据及合同、收据、公司宣传材料、名片等,都可能发现其银行账号;
2、请向人民银行账户管理中心查询。该中心拥有全部企业在银行的开户信息;
3、申请向与债务人发生联系的工商、税务等行政部门查询;
4、申请向为债务人提供会计、审计、评估服务的中介机构查询。从其工作底稿中,很容易发现债务人银行账号;
5、向与债务人有业务关系或经济往来的其他人查询。包括供水、供电公司等,供货商,及为其发布广告的广告公司等,通常与债务人用支票等票据结算相关费用和款项,故此可以发现其银行账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人民、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