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钱不还没有打借条的解决办法是请求朋友补写借条或收集其他证据,如欠条、收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根据最高规定,出借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需提供债权凭证和其他证据。借款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超过二十年的不予保护,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
法律分析
一、朋友欠钱不还没有打借条怎么办
1、朋友欠钱不还没有打借条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朋友补写借条,或者依法收集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例如欠条、收据等债权凭证以及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借款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1.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结语
在朋友欠钱不还没有打借条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请求朋友补写借条或者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证据可以作为诉讼时的有效证据。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但特殊情况下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的,人民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人民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五)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