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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遗失去哪开证明?

来源:华佗小知识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毁损的,当事人可以持本人或配偶的户口本、身份证向原登记机关或者派出所、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办理遗失证明,原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档案进行查实,确认属实的,应该为申请人补办结婚证、离婚证。

一、补办结婚证要些什么手续?

补办结婚证有以下手续:

1、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出示并提交结婚证丢失证明、《夫妻关系证明书》和其他相关资料。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结婚证被烧了怎么办离婚

结婚证被烧了,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协议离婚,也可以直接到人民诉讼离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三、军人怎么补办结婚证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凭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核实,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当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能找到档案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查档证明补领。找不到档案的,可以在原单位或街道出具证明后补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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