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的。法律未禁止怀孕请病假,而且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用人单位也不能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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