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通行费和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的金额可以按照一定的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的公路通行费、农产品收购、农产品销售以及专用缴款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然而,不符合规定的专用不能抵扣。普通包括行业和专用,而纳税人使用的分为普通和专用两类,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
法律分析
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上注明的金额÷(1+5%)×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二)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
一、符合规定的“公路通行费”可以抵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号)文相关规定:
二、符合规定的“农产品收购、农产品销售”可以抵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率有关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三、专用缴款书”可以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文相关规定:
四、不符合规定的“专用”不得抵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分类
普通由行业和专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商业批发统一、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商品房销售等。
应用范围
纳税人使用的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分为普通和专用两大类,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只能使用普通。
结语
根据相关规定,收费金额的抵扣进项税额需按照公式计算,具体根据不同类型的通行费金额和税率进行计算。符合规定的公路通行费、农产品收购、农产品销售以及专用缴款书可以进行抵扣。然而,不符合规定的专用不得抵扣。普通和专用是纳税人使用的类型,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专用由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按照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的主管机关,负责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
的管理办法由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