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利的概括:辩护人有权进行辩护,无人可干涉;拥有会见通信、调查取证、提出辩护意见、参与法庭调查和辩论、提出上诉等权利;可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拥有拒绝辩护和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的权利。以上权利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
法律分析
1、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辩护。辩护人根据自己对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进行辩护,其他任何机关,包括人民和人民,或团体、个人,都无权干涉。
2、会见通信权。
3、调查取证权。
4、提出辩护意见权。
5、在案件的审判阶段,辩护人有权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接到人民的出庭通知书。
6、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7、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被告人的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8、对于人民、人民和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9、拒绝辩护权。
1
0、代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诉。
1
1、辩护人在合法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
拓展延伸
刑事辩护权的保障与实践
刑事辩护权的保障与实践是确保被告在刑事审判过程中享有公正、公平的权利的重要方面。刑事辩护权的保障包括法律法规的规定、司法实践的落实以及相关机构的监督。在法律层面,刑事辩护权得到了明确的法律保障,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了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司法实践中,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法律从业人员应当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被告人能够有效行使辩护权。此外,相关机构如律师协会、组织等也扮演着监督和保障刑事辩护权的重要角色。刑事辩护权的保障与实践需要多方合作,以确保刑事审判的公正性和正义性,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刑事辩护权的保障与实践,是确保被告在审判过程中享有公正、公平权利的重要方面。法律明确规定了辩护人的权利,司法实践应秉持公正原则,保障被告有效行使辩护权。律师协会、组织等扮演监督角色。合作多方,确保刑事审判的公正与正义,维护被告合法权益。刑事辩护权的保障与实践,助力司法体系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缺席审判程序 第二百九十三条 人民缺席审判案件,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五条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