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验过的是不能作废的,下个月开红票冲减就可以了, 没有抄税可以作废。
专用的作废与验旧无关。当月开具的专用可以直接在系统中作废,隔月的专用不能作废,只能通过负数冲减。
,所有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到的业务凭证。它们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和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开红字洗就可以了,减去的就是当月销售。换句话说,打开一个负数。不同的开票软件,深红的开票方法咨询税务局。
专用的作废与验旧无关。当月开具的专用可以直接在系统中作废,隔月的专用不能作废,只能通过负数冲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九条
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存根联和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