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应协商共同财产分割,不能歧视妇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给予补偿,照顾无过错方。如协商不成,人民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分析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三)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四)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五)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