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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股权质权人如何实现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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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出质人以股权作为出质财产进行出质的,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质权人可以将出质人出质的股权进行转让,就转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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