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公司代付的个人所得税视为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不得在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第四条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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