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挪用罪应按下列标准来判定:
1.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等挪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