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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出资如何分配?

来源:华佗小知识

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合伙人的共同出资,作为合伙组织的价值形态表现,是合伙得以进行合伙经营事务的物质前提。

所谓共同出资,就是各合伙人为了共同经营的需要,各自将自己拥有的资金、实物、技术、劳务等生产要素组合起来。

合伙人的出资数额可以是均等的,也可以是不均等的。

出资种类不限,既可以是实物形态的,如房屋、资金、设备、工具等;也可以是无形财产,如劳务、技术以至信誉。技术既可以是专利技术,也可以是未经专利登记的专有技术,还可以是一技之长的某种技艺。此外,债权、商标使用权、商号使用权也可作为合伙人的出资。总之,只要其他合伙人同意,出资方式几乎可以说是没有的。出资种类是随着合伙的不断发展而愈趋丰富,也反映合伙代表了较高层次的生产力发展水平。

合伙的出资,就构成了合伙财产。各合伙人对合伙财产享有平等使用权,而且合伙人的经营权利,不因出资多少而不同。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当如何履行出资义务,设立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有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如何履行出资义务

法律咨询解答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普通合伙人履行出资义务时,可以使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相关法律规定

《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

合伙人的劳务出资有什么规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吗

合伙企业中,是可以用劳务作为出资的。但是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可以用劳务出资。

我国法律规定:合伙人(该处指的是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合伙人未按合伙协议出资怎么办

法律咨询解答

发现有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是实际出资与协议约定不符,其他合伙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先找该合伙人协商,要求其尽快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包括没给的或是只给了部分的。因为合伙企业成立时要求订立书面协议,所以在有白纸黑字的情况下,为节省时间跟精力,最好是先找对方协商。

2、可去起诉解决,因为该合伙人属于违反约定,所以其他合伙人可以去起诉,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可以对合伙人除名,因为未按约定出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其他合伙人可以要求其履行出资义务,如果不同意的,可以向起诉,也可以对合伙人进行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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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知识】根据合伙企业法律规定,发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决议将合伙人除名:

(1)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2)合伙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所以,按照以上规定,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相关法律规定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报在合伙人之间如何分配或分担

根据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也不得将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分担。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不得将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分担。具体的分配和分担方案可在合伙企业中进行约定,并非一定要按照出资份额进行分配和分担。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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