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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延期缴费怎么办理

来源:华佗小知识

1,预申报:通过12333热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延期缴纳预申报。
2,电话回访:社保部门在收到预申报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将进行电话回访,向申报企业了解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申报延期的原因,并指导企业提交正式的书面说明材料。
3,书面材料备案:书面材料用挂号信或快递寄出,社保部门会在回访时告知具体邮寄地址。在收到书面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社保部门将通过电话向申报企业反馈备案结果。
4,备案成功实行暂缓扣缴:凡是备案成功的单位,社保部门都会电话通知单位,备案结果网上查询功能近期即将上线。本市社保费征收实行的是“当月申报,次月缴费”,因此,社保部门将从次月起,对属于疫情期间月份应缴纳企业单位社保费,暂缓扣缴。只需办理一次申请备案手续,无需每月申请报备。
一、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属于落实国家统一的性减免措施。社保部门将按照企业类型核定减免的社会保险费,无需企业另行申报办理。
二、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出台后,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将继续实施。对于受疫情影响已延缴报备的困难单位,在享受减免的基础上,对未纳入减免范围社会保险费部分(含个人缴费部分),仍可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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