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价证券诈骗罪既遂的刑罚根据犯罪情节而定,若诈骗数额较大,则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构成有价证券诈骗罪的行为包括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以及以虚假的券面价值为基础进行交易或其他经济行为。使用行为必须是实际持有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若诈骗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刑罚将更重。
法律分析
一、有价证券诈骗罪既遂怎么判刑
1、有价证券诈骗罪既遂的,要依据犯罪的情节量刑,如果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有价证券诈骗罪】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哪些行为构成有价证券诈骗罪
1、以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作为行骗的工具。也就是使用行为的对象必须是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不论诈骗的是金钱、财物还是其他有价证券,只要以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为工具,均可以构成本罪。如不以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为工具,则不能构成犯罪。这里还应当注意,以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作为工具,必须是实实在在的实际持有,如果行为人假冒国家名义创造“有价证券”,或虚构其持有国家有价证券,而骗得他人财物,只可构成一般诈骗。
2、使用行为必须是以国家有价证券记载价值为基础的交易行为或经济行为。这里的“使用”实质是隐瞒了券面的真实价值,并以虚假的券面价值为基础进行交易,以券换金钱、以券换物、以券换券或以券换取财产利益;同时还可以是以虚假的券面价值为基础的其他经济行为,如以券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的抵债、担保、抵押等。
结语
有价证券诈骗罪既遂的刑罚应根据犯罪情节量刑。若诈骗数额较大,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7条,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者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若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构成有价证券诈骗罪的行为必须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作为工具,并以其记载的价值为基础进行交易或其他经济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九条 (删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