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当事人有房开具无房证明的方法是:可以将自己名下房产赠与亲属或者撤销该房产的网签信息,然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到当地房管局进行房产查档,缴纳查询费后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