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借款合同变更为买卖合同吗

借款合同变更为买卖合同吗

来源:华佗小知识

借款和买卖交易是不同的两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借款合同不能变更为买卖合同的,进行买卖交易的,另行签订买卖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一、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

买卖合同是典型的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没有实际债务的欠条是否有效

没有实际债务的欠条,如果经过充足的证据证明没有欠债事实,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等无效事由,没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